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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如何进行调试

来源:气灭系统网  发布时间:2019-01-15 11:16:05

根据《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附录E试验方法的规定,七氟丙烷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1.5倍的-大工作压力(6.7MPa),即为05 MPa,当水压试验的条件不具备时可按照1.15倍的-大工作压力(6.7MPa)进行气压试验,即7.705 MPa。

经气压强度试验合格且在试验后未拆卸管道的可不用进行气密性试验。
气体灭火系统如何进行调试

气体灭火系统调试

1、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在系统安装完毕,且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开口自动关闭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的调试完毕后进行。

2、为了防止误操作电磁阀启动器及就地手动启动器,调试时严格按安装手册进行。

3、检查控制盘各连接回路是否正确,有无故障信号产生。

4、对灭火系统的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以确认其动作准确无误。

5、检测系统的一级二级报警信号是否正确,当二级报警信号产生后,系统延时30秒,并启动瓶头阀或选择阀上的电磁阀启动器。

6、检查系统的手拉启动和应急操作是否正确可靠,手/自动转换开关,紧急停止开关是否工作正常。

7、检查消防中央控制室能否接收到系统的报警、故障、喷气三种信号。

8、模拟喷气试验结合消防检测进行,使用的钢瓶数量为该保护区实际使用的钢瓶总数的10%,考虑到成本因素也可结合现场情况调整,但至少不少于一个钢瓶。

9、调试完毕即对系统进行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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