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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方案

来源:气灭系统网  发布时间:2018-11-02 11:42:21

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方案

调试应具备的条件

1、技术资料准备齐全:包括施工记录(含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及吹扫试验的记录,系统及其主要部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施工图、设计变更单,系统主要组件的检验报告和产品出厂合格证,其中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和喷嘴应提供--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灭火剂管道的出厂材质证明;管接件的水压强度和气压严密性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2、调试人员的组织:调试负责人由拥有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安装和调试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担任。参试人员应人人职责明确,预先熟悉自己的工作内容及方法,要有较强的责任心,保障调试工作顺利进行。

3、调试的程序: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应在系统安装完毕,火灾报警系统和联动设备工作完成后进行。

4、调试前的检查:

A、对系统组件和材料的检查:主要检查灭火剂贮存容器、集流管、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单向阀、高压软管的型号、规格与数量是否与设计一致,其外观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B、安装质量的检查:主要根据设计资料、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来检查系统设备和管道的布置、连接是否正确可靠。

C、现场的检查:主要检查现场条件和人员、机具是否准备充分。

5、安全:

在进行调试试验时,由于可能存在因无操作或设备性能不稳定而使灭火剂或试验气体误喷和支架松落、喷嘴脱下等事故,都有可能对人员造成-一定伤害。为此,参试人员一定要把安全放到重要的位置,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A、调试人员应熟悉系统及主要组件的性能,结构和操作方法,职责明确。

B、现场应提供必要的照明,足够、畅通的人员通道。

C、对于地下场所先窗或固定窗扇的场所,应设有能通风换气的机械装置。

D、不允许非参加调试的人员在调试区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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