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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气体灭火装置的储瓶间设置要求及规定要求!

来源:气体灭火  发布时间:2020-04-02 20:16:03

存放气体灭火装置的储瓶间设置要求及规定要求!
       在气体灭火系统中 有管网式七氟丙烷和二氧化碳以及IG541这三种灭火设备需要单独的专用储瓶间,而这些灭火系统通过管网连接,在火灾发生时,将灭火剂由钢瓶间,输送到需 要灭火的防护区内,通过喷头进行喷放灭火。气瓶固定放置在专用气瓶间内,不占用防护区空间,储瓶间 也是有设置要求的,并不是安装完毕之后就万事大吉了,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都有那些要求吧!
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条文规定,总结以下几点:
1、储瓶间的门应向外开启,储瓶间内应设应急照明
2、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 Pa。
3、操作面距墙面或两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且不应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5倍。
4、储瓶间应保持干燥和良好的通风条件,地下储瓶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设在下部,可通过排风管排出室外。
 
5、有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出口。要求有直通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出口, 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 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
6、防护区内的疏散通 道及出口,应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必要时,可增设闪光报警器。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 以及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以手动方式解除。
7、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宜配置空气呼吸器
 
在当前信息化 正规化的建设时代,大多数单位在规划设计的时候 就已经把防护区和储瓶间已经设计好了,这也说明现在人们对于消防安全越来越重视,有些以前遗留下来的厂房或着是有过改造 但不合格的储瓶间,这些是需要注意的,如已经不适合改造,应当及时更换储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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