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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安装需知设计要求

来源:气体灭火  发布时间:2019-12-16 15:17:23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安装需知设计要求
1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2 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5.8%,其他灭火浓度可按本规范附录A中表A-1的规定取值,惰化浓度可按本规范附录A中表A-2的规定取值。本规范附录A中未列出的,应经试验确定。
3 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10%。
4 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9%。
5 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
6 防护区实际应用的浓度不应大于灭火设计浓度的1.1倍。
7 在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8s;在其他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0s。
8 灭火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20min;
      2 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内的电气设备火灾,应采用5min;
      3 其他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10 min;
      4 气体和液体火灾,不应小于1 min。
9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采用氮气增压输送。氮气的含水量不应大于0.006%。
      储存容器的增压压力宜分为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 2.5+0.1MPa(表压);
      2 二级 4.2+0.1MPa(表压);
      3 三级 5.6+0.1MPa(表压)。
10 七氟丙烷单位容积的充装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增压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120kg/m³;
      2 二级增压焊接结构储存容器,不应大于950kg/m³;
      3 二级增压无缝结构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120kg/m³;
      4 三级增压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080kg/m³。
11 管网的管道内容积,不应大于流经该管网的七氟丙烷储存量体积的80%。
12 管网布置宜设计为均衡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头设计流量应相等;
      2 管网的第1分流点至各喷头的管道阻力损失,其相互间的-大差值不应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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