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气体灭火安装电话

4000-346-119

安装完成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验收规范。

来源:气体灭火  发布时间:2019-11-08 15:40:04

在安装完成柜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需要进行统一验收,那么验收规范你知道那些呢?
气体灭火系统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主管单位组织建设、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设计、施工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共同进行。
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向验收组提交下列技术资料:经批准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字记录、竣工报告、设计说明书、调试报告、系统及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系统组件、管道材料及管道附件的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的出厂合格证。
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竣工验收完成后,应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气体灭火系统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气体灭火系统竣工验收时,应对防护区的划分、用途、位置等情况进行核查,应和设计要求一致并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应对防护区的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应检查贮瓶间的位置、通道、耐火等级等装置与设计要求是否一致。
气体灭火系统竣工验收时,应对灭火剂贮存器、集流管、阀驱动装置、选择阀、灭火剂输送管道和喷嘴等设备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要求。通过模拟启动试验和模拟喷气试验对系统功能进行检查。
本系统按设计安装完毕后,经检验合格可提交验收。
验收试验合格后,经消防主管部分以及使用单位认可,即交付使用。
为了大家的人财安全,有必要提醒一下的是:在各种消防工程的安装改造或者检测维修,一定要寻找正规有资格的单位进行合作。

气体灭火在线客服

关闭
4000-346-119

地址:北京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

传真:010-69552656

电话:010-57113119

邮箱:506665119@qq.com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