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气体灭火安装电话

4000-346-119

消防年检规定有哪些?

来源:气灭系统网  发布时间:2018-06-26 15:09:02

   建筑消防设施需要年检,其他消防设备定期组织检查和维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亿杰气灭相关文章:

气体灭火系统维修与保养依据
自动灭火系统分类及工作原理
机房灭火器类型有哪些

气体灭火在线客服

关闭
4000-346-119

地址:北京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

传真:010-69552656

电话:010-57113119

邮箱:506665119@qq.com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