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气体灭火安装电话

4000-346-119

气体消防灭火器的维修保养

来源:气灭系统网  发布时间:2018-06-22 10:41:30

   作为日常生活中发生火灾时--个想到的武器,关于灭火器的种种,我们的认知还存在盲区。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压力表,指针处于绿色区域内属于正常压力。
 
  一、 气体消防灭火器的维修保养
 
  灭火器的维修、再充装应由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相关单位承担。
 
  灭火器一经开启,必须重新充装。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到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二、 气体消防灭火器的报废年限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水基型灭火器——6年;干粉灭火器——10年;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检查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1、筒体、器头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
 
  2、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
 
  3、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4、筒体严重变形的;
 
  5、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6、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
 
  7、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
 
  8、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
 
  9、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
 
  10、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11、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
 
  12、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
 
  13、被火烧过的灭火器;
 
  14、按GA402的规定应予报废的1211灭火器;
 
  15、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
 
  16、按--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
 
  报废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确认内部无压力的情况下,对灭火器筒体或贮气瓶进行打孔、压扁或锯切,报废情况应有记录,并通知送修单位。

亿杰气灭相关文章:

机房灭火器类型有哪些
气体灭火系统调试的步骤有哪些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适合哪些场合?

气体灭火在线客服

关闭
4000-346-119

地址:北京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

传真:010-69552656

电话:010-57113119

邮箱:506665119@qq.com

在线客服